大宋官薪知多少
□刘效仁
说起宋朝在职公务员的薪俸,高得几令今人跌碎眼镜。尤其朝廷中高级官员的俸禄,堪称空前绝后。
北宋,以文章大伽、名臣欧阳修为例。欧阳修,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退休前,任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等,其最高职位为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职权与礼遇大致等同于宰相。每月俸禄55贯,外加“贴职钱”80贯、“公使钱”100贯、“薪炭钱”3贯,每年10匹绫、30匹绢、50匹绵的“衣赐”,1500亩的“职田”用于出租等。按当时的足陌制,即官方理论值,其标准为1000文钱为一贯。当时一文钱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现在八分钱(参见王仲荦《金泥玉屑丛考》中华书局1998年8月版,以及《宋会要辑稿·食货志》),如此折算,欧阳修的年总收入大约相当于400万元。
南宋,不妨以爱国诗人、将官辛弃疾为例。辛弃疾,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号稼轩。退休之前,做过高级法院院长兼公安厅厅长(提刑),也做过省长兼军区司令(安抚使)。将所有进项加一块儿,平均每月至少有600万文的合法收入。其中浙东安抚使任上,每月折合人民币即达48万元!
宋宁宗曾有诏令:“致仕官有战功者,例给全俸。”因为连年战争,南宋朝廷为激励士气,对立过军功的退休干部予以特别优待,在任时发放的职田并不收回,同时除公使钱之外的所有俸禄一律按照在职时的标准发放。
据《宋史·辛弃疾传》,辛稼轩早年在镇江打退过金兵,在江西平定过叛乱,战功赫赫,理应享受在职时的待遇。依此政策,辛弃疾退休后仍可拿“全俸”,即每月退休金可能仍为几十万元人民币。
据宋人笔记《独醒杂志》载:“国朝自章圣,始命致仕者给半俸,然非得旨者不与,遵唐制也。唐人致仕,非有敕不给俸。今致仕者例给其半,与旧制异矣。”有人按购买力计算,欧阳修退休后年收入约为24万元人民币。辛弃疾若无军功,按所保留的龙图阁待制一职核发退休金,折合人民币仍有2.5万元。虽非巨款,养家糊口足够了吧?况且在岗时收入巨高,稍微留下点儿积蓄,就足以安享晚年、颐养天年了。
宋朝,在中国古代数千年的历史上,是一个国运昌明、国财富庶、百姓安居乐业、物阜民丰的朝代。其中北宋共传九帝,采取任人唯贤的官僚任用制度,国家治管井井有条;新开凿的运河,促进了沿岸地区商贸的繁荣发展。在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指南针的指引下,用楼船与日本和东南亚建立起贸易联系。同时,建立了以铜币为基础的货币经济,甚至还印刷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使贸易活动变得更为便捷。包括火药、早期火器在内的技术创新接连出现,其工业的蓬勃发展,更是令铸铁的年产量达到了创纪录的12.5万吨。首都开封的商贸活动就异常活跃,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即是当时经济社会的真实而生动的写照。某些城市的人口开始超过了100万。(参阅《DK时间线上的全球史》)
正因为国力雄厚,帝王实行了高薪养廉的吏治方略。综观整个宋代,官场贪腐公行、官吏巧取豪夺的情况就十分鲜见。许多官员,如欧阳修、范仲淹、苏轼,等等,之所以一再被贬谪,均不是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政治路线出了问题,或改革失败,或站错了队伍。这也恰恰说明,宋朝高薪养廉卓有成效,功不可没。
有意思的是,由于退休前后收入悬殊过大,导致当时不少官人十分恋栈,不肯致仕。《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即载,宋太祖时大理寺卿剧可久年过七十还不请退,惹恼太祖将其连降两级,迫其退休。《宋史·张士逊传》又载,宋仁宗时宰相张士逊77岁未退,惹恼一群谏官,斥其拿政府机关当成“养病之地”。神宗时宰相曾公亮74岁未退,被人写讽诗:“老凤池边蹲不去,饥鸟台上禁无声。”挡了年轻干部的上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