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改“让”

  □陈思炳

  尚可喜清代藩王。顺治六年,身经百战的尚可喜凭借为建立和巩固清王朝立下的汗马功劳,获封“平南王”。皇上赐金印金册。而皇太后还特别恩赐一件熏貂领花绸锦袍。何意?因尚可喜的优秀离不开母亲的养育和教诲呀!殊不知,这下可难为了尚可喜,因他有两位母亲,一个生母,一个养母。这件锦袍给谁呢?一件好事,却成了烫手山芋。

  果然,两位母亲听到风声都找上门来。生母说:“我亲生的儿子,这锦袍得归我。”养母说:“我养大的儿子,这锦袍不归我归谁?”谁也不甘示弱,吵得不可开交。尚可喜左右为难,思来想去,既然一件锦袍不好分,还不如退回去,谁也别得。于是据实上奏,说自己有两位母亲,生母、养母对皇太后恩赐的锦袍争执不下,都想要,又不好给谁,只好送还。这时有幕僚看了,认为两位母亲为一件锦袍争执不下,说出去有损颜面,于是将“争执不下”改为“礼让不迭”。尚可喜认为这样改也好,便依改动的奏章报了上去。皇太后看过奏章后,叹曰:“两位母亲如此贤德,难怪尚可喜能出人头地。”随之又赐了一件同样的锦袍。

  “争”改“让”,这一改解决了尚可喜的难题,两个母亲皆大欢喜。这份奏章之改道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人生之路难免遇到很多“争”的难题不好解决,如果改成了“让”,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历史上桐城“六尺巷的故事”便是妇孺皆知的由“争”改“让”的典型范例,无需赘述。1955年,我军第一次评定军衔时,当时作为具体负责全军评衔工作的军委总干部部副部长徐立清带头“让衔”,按照中央军委规定的条件,他以前担任过兵团政委,正兵团级,又现任总干部部副部长,是完全符合授予上将军衔条件的。当他看到授予上将军衔人员名单中有他时,他即向中央军委和罗荣桓部长写信,要求不要授予他上将军衔。当上面研究后没有同意时,他又给毛主席写信,请求不要上将军衔,还以自己主管干部授衔工作和便于向干部做工作为理由,要求低授。最后军委接受了他的请求,授予他中将军衔。他是全军唯一一名正兵团级干部未授予上将军衔的人。他这种“让衔”的高尚情操,在军队中影响很大,传为佳话,引为楷模,让一些“争衔”的干部脸红,全军授衔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其实,尚可喜两位母亲“争”的不在“袍”的价值,以尚府的富有,什么样的袍买不起?而在赠“袍”人的高贵,为的是“太后赠袍”这个“名”。人生面临最多的考验是“名、利、位”,许多人因经不起考验而失败。有的人追名逐利,有的人争名夺利,有的人因名利铤而走险,有的人因名利亲人相残,有的人因名利朋友反目,有的人因名利身陷囹圄;有的人为争名,骗取荣誉桂冠;有的人为争利贪污受贿;有的人为争位,同室操戈。结果是权钱争到手了,幸福不见了;名声争到手了,快乐不见了;非分的东西争到手了,心安不见了,可谓得不偿失。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涓涓细流不贪恋壮丽的大山,义无反顾地奔向大河大江大海,滋润万物却从不与万物争名夺利。不争,乃人生至境,正如杨绛翻译的英国诗人兰德的诗中写的那样:“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不争是一种心胸旷远、博大。人生路上,如果能将“名利位”看淡些、超脱些,多将“争”改成“让”,也许人生旅途上又是另一番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