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于欣赏,何必“挖呀挖”
江德斌
□江德斌
微观点:网友对“挖呀挖”应止于欣赏,不宜过度阐释,以平常心看待幼师走红,不要无端猜测、传播流言蜚语。
这段时间,洗脑儿歌“挖呀挖”在网络上爆火。唱儿歌的幼儿园老师成了网红,衍生出一系列模仿作品,各种“负面”也随之而来。比如有网友说老师是职业网红,并且“挖”出了一套房;声称幼师已辞职做直播带货;也有人煞有介事地分析幼师唱“挖呀挖”侵权了。
没想到,一首儿歌会成为网络顶流,引发现象级传播效应,并被线上线下竞相模仿,衍生出无数再创作版本。更没想到的是,几位幼师因“挖呀挖”走红后,却遭到网络暴力的侵扰,个人敏感信息资料被网友“深挖”,各种流言蜚语满天飞,令他们不堪重负,其走向已经偏离轨道,甚至有些变味儿了。
网络暴力是把带血的刀,其所具有的强大杀伤力,社会大众已经屡屡见识过,此前很多无辜者因网暴而陷入抑郁,甚至酿成自残自杀的悲剧。不能再让悲剧在幼师们身上重演,监管部门和社交平台需要介入,尽快采取措施为网暴踩“刹车”,对网暴者施以封号、罚款、警告等惩戒,避免网暴行为进一步恶化,防范诱发网络悲剧事件。
在互联网发展历史上,骤然爆红的案例非常多,一张图片、一首歌、一段视频、一篇文字等,都可能击中网友的内心情感,进而快速传播,成为现象级事件,当事人也变成网红。比如,此前爆红全网的“不倒翁小姐姐”“理塘丁真”,就是因一段短视频,迅速点燃传播风潮。所以,“挖呀挖”事件中的幼师走红并不奇怪,有一定的偶然性,毕竟在社交媒体时代,网络流量的流向具有不可测性。
在人人都可能成为“网红”的当下,幼师成为“网红”也并不为过,其后开直播、打赏、带货等,都是网络流量利益推动的,纯粹属于个人选择,跟幼师职业毫不相干。事实上,很多人在成为“网红”后,都抓紧机会做直播带货,以期快速实现“流量变现”,只要是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合法赚钱,就理应被善待,被保护,而不是羡慕嫉妒恨。
网友对“挖呀挖”应止于欣赏,不宜过度阐释,以平常心看待幼师走红,不要无端猜测、传播流言蜚语。同时,要尊重幼师们的个人选择,无论是继续做幼师,还是直播带货,可以不支持,但不能无理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