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靴与金玉
朱辉
□朱辉
陆贽是史书里的清官,有学者甚至将他评为“大唐第一清官”。然而他在民间知名度却不高,如今的老百姓很少有人知道他。
古代清官中,能断案者往往被广为传颂,比如包拯、狄仁杰。虽然断案并非他们的主要工作,但老百姓喜欢听故事,所以这类清官很容易成为知名清官。再有一类清官曾主政一方,有过突出政绩,比如西门豹因为治理了邺地水患,虽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距今十分久远,至今依然妇孺皆知。相形之下,更多的清官因为没有具体而又精彩的“故事”,极少被人谈起。
陆贽是唐代宗大历八年(773)进士。唐德宗即位后,由监察御史召为翰林学士。他一生坚定地追随唐德宗,“泾原兵变”后,随德宗出逃奉天。危难时刻他起草的诏书,情词恳切,“虽武人悍卒,无不挥涕激发”。
正因为有过过命的交情,唐德宗对他十分信任。逃亡时陆贽曾失踪过一阵子,唐德宗为此痛哭流泪,出千金找寻他。陆贽后来位极人臣,官职相当于宰相,但一直清廉自守,不收别人赠送的一针一线。
贞元三年(787),陆贽的母亲去世,陆贽回老家守孝。官员们借机纷纷赠送厚礼,多达几百份,陆贽一一辞谢。至于平常日子,给他送礼就更难了。据《资治通鉴·唐纪五十》记载:由于给陆贽送礼遭拒,许多官员竟然去皇帝唐德宗那儿告状。唐德宗竟然也觉得陆贽“清慎太过”,私下劝告陆贽:“卿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概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但陆贽怼回去了,他说:“贿道一开,展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意思是一旦开了口子,收取一些小礼物,那么时间久了,必然养成习惯。贪欲会越来越强,早晚会收取贵重的贿赂。
陆贽的这段话给我印象很深。多年前我被单位派往外地经营部做财务,同时兼做内勤。经营部员工包三顿工作餐,食材都是我采购的。经理曾说他知道买菜不可能不“打夹账”,不过顶多也就搞个几百块钱,没必要深究。同事们也认为我肯定会搞点小好处,毕竟买菜没有发票,花了多少钱只有我自己知道。除非傻子,这么好搞谁不搞?
承受洗不清的“不白之冤”,干脆弄点小钱,免得白背个名声;还是坚守底线,不贪一分钱?我做过思想斗争,幸亏读过陆贽抗旨拒贿的故事,坚守了清白。多年以后,单位里有多名领导由于贪污被判刑。我很庆幸当初没有“以歪就歪”,不然培养出贪欲,在那个“高危”岗位上,说不定也会沦为犯罪分子。
按照法律,贪那么几十、几百块,达不到入刑标准,但我们绝不能用最低标准要求自己。相比于许多清官的大事迹,陆贽不受“鞭靴”对于现代人更有警示意义。世上所有的贪婪,都萌芽于最初小小的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