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公私界限的张元济

  □唐宝民

  张元济是现代著名出版家,曾长期担任商务印书馆总经理一职,为商务印书馆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敬的是,他虽然身居要职,却从不假公济私,一直严守公私界限,为公众树立了一个清廉的榜样。

  张元济的儿子张树年曾在书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1923~1925年的两年半为商务营业最旺盛时代,董事会屡次研究讨论投资问题。夏鹏(董事)提议在南京路最佳地段购地建屋。各方探听,得悉一家英商经营房地产业的洋行有一地愿售。董事会委托父亲去该洋行询问地价和购买手续,由洋行英籍经理接待,提出的条件是地价30万两,绝不削价,必须签订买卖合同,限一星期付款,逾期不付清,每天以地价千分之一,即3000两计算违约金。父亲立即回公司详告董事会。董事会认为黄金地段,此价不算高,且公司财力绰绰有余,遂即通过,并指定由父亲出面签订合同。不料翌日高翰卿(商务印书馆创始人之一)提出反对意见,几经磋商,高竟寸步不让。合同期限将到,每天3000两罚金不能出账,怎么办!父亲急中生智,想出一个办法:找一个姓张的去顶替。找谁呢?他很快想到一位,南浔大富翁张澹如。父亲往访,讲明来意,张想这样的好买卖竟会送上门来,何乐而不为。”于是,张澹如接盘了这个买卖,不到三个月,地价上涨到60万,张澹如转手卖出。

  其实,在这笔买卖上,张元济如果动一点私心,他也跟着发大财了。因为当初张元济找张澹如商谈这件事的时候,张澹如提出愿意与张元济合股经营,但张元济谢绝了他的好意。

  张元济那么聪明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拒绝送到嘴边的大蛋糕呢?原因是他拥有着公私分明的境界,张树年在书中写道:“更重要的是父亲认为他是代表商务签约,而非个人之行为。利用这样的机会赚钱,岂非假公济私、变相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