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便民法庭”进村,家务事不再难断

  □胡建兵

  微观点:“车载便民法庭”进村,借助“权威劝解、典型感化、亲情触动、说服帮教”的调解新模式,有力提升了化解矛盾的质效,使家务事不再难断。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璧北法庭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大路街道大竹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被告三兄妹因家庭琐事矛盾较深,均拒绝赡养体弱多病的八旬老母,法官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促使三被告就按月支付赡养费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家事纠纷闹到法庭上,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心理上的,也有语言上的;既有为争财产的,也有为未尽义务的。对于一些家事纠纷,法院如用中规中矩的法律条文来判决,虽然合法,但不一定合情理,让当事人很难从心底里真正服气。一旦有一方不满意,反而弄巧成拙,使事情越搞越复杂,官司打完了,家庭也彻底闹翻了。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璧北法庭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在璧北区审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调解过程中法官用“儿子”“母亲”“父亲”等称谓代替冷冰冰的原告、被告等法律术语称谓,采取“拉家常式”的方式,软化对立情绪,凸显亲情,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法官的调解过程中,情绪缓和下来,进行冷静、理性的思考。双方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而法官就像家里来的客人。双方面对“客人”的劝和,自然更多地检讨自己的不足,也就不会当着客人的面去争吵。心平气和地摆事实、讲道理。而法官也不会像在审判庭上单纯以法条来说理,而更会从人文关怀等方面为当事人着想,可以像朋友那样说理,法官把法规与人文两厢结合起来,使情与法结合起来,从而在法律与社会伦理等方面找到更好的结合点。法官不仅从眼前利益方面分析,更从长远利益方面为双方分析,让双方不再只图眼前利益,而是考虑长远,不仅考虑自己,更多地考虑家庭、考虑家人。

  法庭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尽可能地对当事人的心理和社会伦理等进行教育和引导,从而在两者之间找到结合点,在家事审理的各个阶段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借助“权威劝解、典型感化、亲情触动、说服帮教”的调解新模式,有力提升了化解矛盾的质效,使家务事不再难断。

  调审过程中,璧北法庭邀请大竹村干部及群众2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法官现场讲解了民法典中与赡养纠纷、婚姻家庭相关的条款,促使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深入人心,警示督促赡养义务人履行义务。这种“车载法庭开进村”的审理方式,让更多参与旁听的村民从中受到教育,也是一次普法的好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