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的头发

  □蹇庐氏

  曹操的一绺头发,拍案叫绝于世。《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曹瞒传》曰:“常出军,行经麦中,令‘士卒无败麦,犯者死’。骑士皆下马,付麦以相持,于是太祖马腾入麦中,敕主簿议罪;主簿对以春秋之义,罚不加于尊。太祖曰:‘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因援剑割发以置地。”《三国演义》更“生动”:“主簿曰:‘丞相岂可议罪?’操曰:‘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即掣所佩之剑欲自刎。众急救住。郭嘉曰:‘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操沉吟良久,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乃以剑割自己之发掷于地曰:‘割发权代首。’使人以发传示三军,曰:‘丞相践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

  这就是著名的曹操“割发代首”。

  曹操的头发真是值钱又不值钱。值钱,是说一绺头发值一颗人头,救了一条性命,你说这头发有多宝贵。在我国古代,除了清代“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那会儿,头发与首级相埒。曹操是时已“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有性命之虞。所以,他的割发,在其心里,算是遵守“士卒无败麦,犯者死”的法令,并“以身作则”了,如其所慷慨陈词的“制法而自犯之,何以帅下?”“吾自制法,吾自犯之,何以服众?”于是乎,这一绺头发,端的又承担了以法呈威和以德示仁的重任,金贵无比。

  然而,曹操到底是奸雄,紧接着马上来了个“然”——“然孤为军帅,不可自杀,请自刑”,《演义》里是“众急救住”,郭嘉还引经据典:“古者《春秋》之义:法不加于尊。丞相总统大军,岂可自戕?”这原也在曹操的算计之内,诸将肯定会“急救住”的,于是他顺水推舟,“沉吟良久”地“乃曰:‘既《春秋》有“法不加于尊”之义,吾姑免死。’”戏演得跌宕起伏。怪不得毛宗岗评点此事时,颇有春秋笔法地说曹操“前既借人代己,今又借发代头,无所不用其借”,这确是一语砭心,曹操的借天子诏令、借人头,确是数不胜数,今借自己的一绺头发,真不值挂齿。

  当然,就曹操来说,也可能真觉得割发是等于枭首了。汉代以降,已是儒术独尊。儒家强调“孝”,有一句话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可见,那时毁伤“身体发肤”是很严重的事。从这个角度说,曹操割去那一绺头发,也需要点勇气。

  如此说来,似乎还真不能以今日的眼光去测度曹操。

  所以,毛宗岗称曹操“权诈可爱”,易中天也称其为“可爱的奸雄”。曹操的“可爱”处,便是敢于并能够假戏真做、真戏假做,有勇有谋,也能厚脸皮。这在三国时期,孙权、刘备差可埒如。

  然而,今人以古事说事,终究还是需要放出眼光的。于是乎,曹操的头发,说起来,终究不值钱。

  当然不是说头发本身——一绺毛发,本“轻如鸿毛”,而是说曹操割掉这一绺头发,也就割去了法度,割去了他所谓的以法呈威和以德示仁。

  “众急救住”的郭嘉们难道真不清楚,曹操这是在演戏?所谓“于是三军悚然,无不懔遵军令”,也是三军将士知道,你曹操“马腾麦中”,可以“割发以代”,他们假若“践麦”了,那是真要人头落地的,曹操可能还真巴不得有将士踏坏了麦苗,那他就可以手起刀落一颗或者一片人头来显示法令威严、执法如山。你想想,即便是爱妾,仅仅因为不忍叫醒酣睡中的夫君——多么爱惜曹操啊,曹操居然一刀割了她头颅。将士们的头颅哪怜一砍?所谓“懔遵”者,还不是为保自己的头啊,再说,“春秋之义”,原本礼是不下庶人的。

  所以,无论是《三国志》里主簿的“罚不加于尊”,还是《三国演义》里郭嘉的“法不加于尊”的“刑不上大夫”,那“春秋之义”到底是令人恶心的。毛宗岗说曹操“即借郭嘉口中语,轻轻将死罪抛开”,评论是正确的,事实便是,曹操煞有介事颁的法令,由他自己率先践踏了,那可是比践踏一片麦田严重得多。

  法令被践踏,曹操的所谓以法呈威,也就被他的马蹄践踏为齑粉;再说“以身作则”,比如曹操演戏“掣所佩之剑欲自刎”那一桥段,“欲”的顿息还不是为等候“众急救住”,当主薄、郭嘉们以“春秋之义”劝说时,他的顺水推舟又显得急不可耐地“吾姑免死”,也就宣告了他的德行,像被割掉的那绺头发一样吹落一地,以德示仁云云便也化为了一缕轻烟。

  从这个意义上说,曹操即便“可爱”,到底是奸雄啊,且一绺头发戏演以降,“春秋之义”的“传统文化”,到底使特权更横行无忌、律法更暗昧不彰,“礼”在“不下庶人”后,也终于“下”了尘土,化为了污泥。

  戏曲里给曹操抹白脸,不是没缘由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