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治“欠” 依法护“薪”
□许贵元
微观点: 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欠”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的“血汗钱”,打造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公布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些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中,超半数源自工程建设行业。尽管针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欠薪整治行动已持续多年,但每年的曝光名单上总有新面孔,亟需深入研究解决。
临近年终,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欠”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的“血汗钱”,打造公正公平、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中不断完善依法治欠机制体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等施行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有效得到遏制,但“反弹”现象偶有发生。党中央、国务院几乎年年召开专项会议、精准部署,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兑现农民工的“血汗钱”。
不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或在农村乡村振兴中,都有农民工辛勤劳作的身影和足迹。他们舍家舍业、背井离乡、四处奔波,靠打工谋生、养家糊口。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和心血浇灌着祖国大地,默默无闻地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他们是“民族复兴、强国建设”不可或缺的,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恶意欠薪,不仅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还影响城市形象和营商环境。对此,有关部门应联合执法、重拳出击,严厉治“欠”、依法护“薪”,让农民工拿到足额的“血汗钱”。
兑现农民工工资是一件民生大事。各地政府和相关各部门,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尤其是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公检法、人社、工会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及时介入欠薪案件,依法依规严厉惩处恶意欠薪的“老赖”。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故意拖欠或“少量付酬”,导致引发极端事故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果断严厉打击,切实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同时,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管理,多些人性化理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劳动法,让农民工干着安心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