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审计制度
吴钩
□吴钩
清代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政中的清廷取法于西方国家的现代审计制度,设立了“审计院”,但由于几年后辛亥革命爆发,审计院尚未运作,清王朝已经先完蛋了。而实际上,早在十二世纪,南宋人已经建立了审计院。从审计史的角度来看,宋朝的审计制度可以说是历代最繁密的,宋人对审计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任何王朝。这应该跟宋代商品经济发达、财政规模庞大以及政府对市场的深切介入有关。
如果要总结宋代审计制度的特点,我觉得有三个方面是不能不提的。
第一,审计的专业性。宋代先后设立了多个专职的审计部门,北宋前期的勾院、都磨勘司、勾凿司、三司会计司,后期的比部、审计司,以及成立于南宋的审计院,都是审计机关。“审计”一词,也最早出现于宋代,其涵义跟今天没有什么差别。宋人是这么解释“审计”的:“自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吏,凡赋禄者,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辟名者。”意思是说,审计的对象是“赋禄”,即国家的财税收支;审计的方式是审核财税收支是否合乎“法式”;而审计的重点则是“稽其辟名者”,即核查是否隐匿财物。
第二,审计的独立性。宋代在元丰改制之前,国家的财税机关是三司,财税审计部门也隶属于三司,有“财审合一”的特点。元丰改制之后,撤销三司,财税大权归于户部;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比部,隶属刑部(司法部),恢复了唐代的“财审分离”制,由司法部审计财政部,独立性是不言而喻的。南宋时成立审计院,隶属太府寺(宋代掌财税出纳的部门),对户部的审计也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第三,审计的严密性。在宋代,每一笔财政支出,都要经过层层把关:先由一个部门(如三司)开具支取凭证,由另一个部门(都凭由司)审核,审核无误后盖印签发,送出纳部门(如粮料院)领取钱物,支讫,出纳部门填写开支报表,送回审计部门核销,事后所有的账簿还要交另一个部门(如都磨勘司)审计。为应对如此复杂的审计程序,宋政府同时设立了多个审计部门,这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形成了一个十分严密的复式审计体系,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专项审计、事前审计、事后审计、初审、复审,如南宋时磨勘司与审计院互审“官物纳给”。在专职的审计机构之外,台谏的外部监察也包含了审计的功能。
宋代之后,审计制度出现萎缩,元明清三代均取消了专职的审计机构,审计由监察官兼职,审计的专业水平大大降低。这也许是因为元明清三朝的财税体系过于简陋、粗糙,根本不需要复杂的审计。在明代,甚至发生过对一项水利工程的预算都审计不清楚的怪事:万历年间,水利部门提出疏通黄河河道,预算为二十三万两银,都察院御史与工料给事中(都是兼职审计员)审计通过了。开工之后,具体负责工程的官员称原来的预算远远不够,提出追加八十万两,审计居然也通过了。更讽刺的是,这笔追加预算刚刚拨出,水利工程已经顺利完工,实际上并未超支。换言之,前面的预算审计如同儿戏。而那些审计员也没有舞弊的迹象,只能解释为他们的审计水平实在太业余,财会知识是体育老师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