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私人影院上演“脱管片”
李英锋
□李英锋
微观点:只要相关监管部门瞄准私人影院的经营特征找准监管切入点,并依法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就能把私人影院管起来、管到位,就能把私人影院推入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轨道。
有媒体报道,有少数私人影院提供住宿服务,却不需要出示身份证。这就造成了一些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私人影院娱乐、住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鲁曼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私人影院监管的提案。她说,私人影院处于监管空白,存在安全隐患,会滋生一些青少年相关的犯罪行为。
和电竞旅馆一样,私人影院也是一种多向经营混合体,一种新业态。私人影院具有功能复杂性和经营范围交叉性、模糊性等特点,并不是影院或旅馆的典型业态,并不完全对接、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的调整规制范围,因而,不少地方的监管部门对私人影院的经营定性出现了分歧,不清楚该由谁管,不明白该怎么管。而监管理念的模糊又直接影响了对私人影院的监管行动,以至于监管出现了漏洞和缝隙,出现了“多不管”地带,处于一种“脱管”状态。
私人影院的电影放映、住宿等经营业务都不是普通业态,需要办理相关许可,比如电影放映需要电影放映许可证,住宿需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两者都需办理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意见书等手续。私人影院未办理任何手续,“裸身”经营,成了无许可、无营业执照、无监管的“三无影院”,也背离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触碰了法律底线,极易滋生健康安全隐患和侵权风险。
私人影院的很多消费者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私人影院处于“脱管”状态,经营者并未履行身份验证、询问未成年人父母联系方式以及犯罪嫌疑报告等义务,给未成年人住宿提供了非常“宽松”的环境,也给强奸、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酗酒、吸烟等不良行为提供了温床。在这样的环境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风险系数明显升高。一些私人影院的片库中包含大量恐怖、暴力影片,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没有限制,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同时,一些私人影院开设在公寓楼、居民区内,内部空间狭小、密闭,缺少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标识,存在明显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当务之急是,各地文旅、公安、应急管理、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私人影院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全面排查私人影院的经营情况和证照办理情况,摸清底数,并会商确定私人影院的主体性质和经营范围,参照特种行业管理模式和标准明确私人影院的经营门槛和监管责任分工,保障私人影院符合电影放映、旅馆等经营属性的多元法律要求和许可登记要求、监管要求。对于具备一定条件、能够规范的私人影院,责令整改,督促引导其办理证照,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合规经营;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私人影院或出现问题较多、出现问题较严重的私人影院,则予以取缔。
不能让私人影院成为“私设影院”“脱管影院”,不能让私人影院上演“脱管片”“隐患片”“侵权片”。只要相关监管部门瞄准私人影院的经营特征找准监管切入点,并依法采取对应的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就能把私人影院管起来、管到位,就能把私人影院推入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