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籍名臣陆光祖在浚县

  □欧福泰

  明代嘉靖二十八年(1549),北直隶浚县(现隶属河南省鹤壁市)的老百姓在街头巷尾交头接耳:“听说我们县新来了一名年轻的县官。这个县的官府太黑暗,不知这名县官中不中(河南方言:行不行)?”言谈间,流露出对这名新来县官的不信任。

  这名浚县百姓交口相说的新知县叫陆光祖(1521~1597),浙江平湖人,字与绳,号五台居士。他出生书香门第,祖父、父亲都是进士。陆光祖自幼聪慧,四岁能背诵《诗经》,十七岁就与父亲同时考中举人。嘉靖二十六年 (1547)考中进士。嘉靖二十八年,在陆光祖28岁时,被朝廷任命为浚县知县。

  一踏上浚县的土地,陆光祖就感到有一股子戾气扑面而来:官场黑暗,水患不断,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他感到如此下去必然会官逼民反,还不定会闹出什么大乱子,危及社会稳定。于是,他下决心从整顿吏治开始,在浚县动一番“大手术”。

  陆光祖在逗留京城等待任命期间就听说了浚县有一桩大冤案,说的是浚县有一名才子卢楠,以诗赋闻名天下,但卢楠的性情一如人所共知的那些大才子一样,豪放不羁,口无遮拦。一次不知怎的,他的诗赋冒犯了县官,结果被人举告,构陷入狱。卢家在浚县也是个有钱的富户,家里人在各个衙门投状申诉,结果无门。后来卢家索性将状纸直接投到了京城的刑部,可也“石沉大海了无音讯”,根本就没被刑部过问。结果,卢楠因此冤案一直被关押在牢里。

  陆光祖到任浚县后,微服到老百姓中明察暗访,终于查明了卢楠冤案的真相。县衙升堂时,他当着众人的面当堂宣布卢楠无罪,并令衙役为卢楠打开枷锁,当场释放。此事被巡按御史得知后,问陆光祖:“卢楠家是当地的富户,你这样为他开解罪名,就不怕别人说你贪财受贿吗?”陆光祖听后笑了笑,坦然地说:“我办案只问当事人冤不冤,而不问当事人家里富不富。如果查实这个人在结案时没有冤枉他,那么即使他像伯夷、叔齐那样的穷困窘迫,我也万万没有让他生还的理由;但如果是冤枉了他,即使他像陶朱公一样富甲一方,也绝不会让他去死。”此事被明代文学家冯梦龙记入《醒世恒言· 卢太学诗酒傲王侯》,传为千古佳话。

  浚县地处靠近京城的畿辅地区,当地百姓较为贫穷。有一年,兵部尚书赵锦向朝廷上奏,要求畿辅地区的百姓都去修筑边塞,不给百姓任何报酬。百姓对此怨言纷纷,怒火中烧。看到这样的情况,作为七品芝麻官的知县陆光祖也向朝廷上奏,认为这样做是“虚内地而实边境”,对老百姓不利,于长久不利,容易激起“民变”,坚决反对赵锦的做法。如此一来,陆光祖就和二品大员兵部尚书的赵锦结下了梁子。赵锦知道后怒不可遏,心想:小小七品芝麻官也敢和朝廷重臣“叫板”?于是又上书朝廷,找陆光祖的茬子进行弹劾。但陆光祖丝毫没有惧怕,坚持己见,没有动摇。由于朝廷认为边关的修筑还是重要的,仍然准备征发百姓筑关。

  此时,陆光祖对边关巡抚提出了一个好建议,那就是由政府出钱,征召民工修筑边关。这样既可将边关筑好,又可使民工增加一笔收入补贴家用,岂不很好?巡抚和朝廷都认为陆光祖的建议提的好,于是按照陆光祖的建议去做了。如此当地百姓激愤的情绪得到安抚,原本一触即发的官民矛盾消弥了。“光祖言于巡抚,请输雇值,民乃安。”(《明史·陆光祖传》)

  陆光祖在浚县任职期间,勤政爱民,广施惠政。嘉靖二十九年(1550),他看到水患一直是浚县悬而未决的问题。经过勘察,他率领民众开挖南起中交卸、北至屯子的长丰泊渠,全长九十余里,将数年来危害百姓的积水有效泄出。又修筑南起长村、北至侯胡寨的十余里长堤,洪灾时能够保全良田十余万亩。并据山巅险绝处,改筑浚县城垣,西以卫河,北、东、南环以深沟,全城设大小城门七个,城上每五十丈设一炮台,东、南、北城门外建石桥,形成了保存五百多年至今基本未变的现今浚县古城轮廓。

  陆光祖在浚县担任知县政绩突出,得到朝廷嘉许,以后他的官职不断得到升迁。他先后担任过礼部主事、吏部郎中,南京太常寺少卿、南京兵部右侍郎,南京工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历官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在明末官场沉浮近四十年。以天下为己任,不计个人得失,处事唯以是非论断,政绩卓著,陆光祖成为明末少有的极具胆识的一位名臣。他逝世后,朝廷追赠其太子太傅,谥号“庄简”。他著有《庄简文集》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