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市场活力

提案:《关于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市场活力的建议》 提案人:省政协委员徐珺婷

  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的重要力量和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也是市场主体中数量最大的企业群体。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明显。但经济下行和疫情等因素的叠加,导致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仍处较为困难的状态,需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市场活力。

  为此建议,加速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如财政部门可通过提高财政返还比例、财政补贴额度等措施,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困境。优化各类优惠政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红利的溢出效应。

  不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帮助小微企业获取贷款的金融科技产品明显不足,小微企业可抵押资产较少、信用水平低、融资渠道狭窄,建议加大“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精准化供给体系,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强金融科技运用,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不断为小微企业助力赋能。

  着力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建议组建“专精特新”小微企业服务联盟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精准对接政策资源,实施精准服务。通过落实优化服务、集成办理等措施,为“专精特新”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分类指导和咨询培训服务。对“专精特新”企业吸引的人才,在人才评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开启绿色通道,实行优惠政策。要进一步完善“专精特新”企业评价办法,建立企业梯度培育库,不断完善机制体制,破除影响小微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陈规陋习”,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为助力“两个先行”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