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一人”的风骨

  “林下一人”石碑

  □罗兰芬

  绍兴市上虞区陈溪乡太平山村村口,新修的牌坊旁静卧着一块裂成两截的明代石碑。碑石高76厘米,宽320厘米,中间“林下一人”四字为楷书,字体端庄厚重、笔力遒劲;款识为“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为/礼部主事徐观复赠”,落款未署年月。据考证,坊额系明崇祯元年至八年(1628~1635)间所立,距今300多年。这方碑刻的主人,是明末上虞下管人、官至礼部主事的徐观复。

  “林下一人”四字,源自唐代诗僧灵澈酬答容州刺史韦丹的诗作。韦丹寄诗示欲退隐,灵澈答曰:“年老心闲无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诗中直言世人多称欲退隐山林,却鲜有真正能做到者。徐观复偏偏要做那“林下”之人,截取诗中四字自号,表明心迹,死后更以此四字铭刻于石,立于他归隐终老的太平山下。

  徐观复是何许人也?笔者在清光绪《上虞县志校续》卷十“人物”中找到记载:“徐观复,原名显,字微之,号一我。少颖异,髫年即领袖虞士。万历己酉,乡举;庚戌,成进士。性刚直,所至发奸雪枉,势临之不少动。”所谓“髫年即领袖虞士”,是说他在少年时期便已才华出众,成为上虞士子中的领袖人物。寥寥数语,勾勒出一个天资聪颖、刚正不阿的读书人形象。徐观复万历三十七年(1609)中举人,次年便成进士,可谓少年得志。此后历任顺德知县、仙游知县、池州推官,后升任刑部主事,改兵部,再转礼部,在任何职位上都政绩颇佳。

  然而就在仕途通达之际,徐观复却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选择。清光绪《上虞县志校续》载:“观复见魏璫渐横,且母老,遂告归。母殁,结庐太平山母墓侧,为终隐计,自命‘林下一人’。”他隐居后著有《拙鸣》《甘拙》《拙癖》《学独》《宦独》《禅独》等集,以“拙”与“独”自况,可见其甘于寂寞、不趋时俗的品格,也是对官场“巧宦”的一种自觉疏离,是他对自己人生选择的坦然与自信。为他题写“林下一人”的郑三俊,亦是明末名臣,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吏部尚书,以清正廉明著称,由他题赠此额,当是深知徐观复为人。

  数百年风雨侵蚀,牌坊石柱已拆毁用作它处,坊额也曾深埋地下,幸得几年前失而复得,村民遂捐资仿制了石牌坊竖在村口,这块断裂的碑石也静卧于牌坊左侧,无声地讲述着一个读书人以退为守、以隐明志的人生选择。

  “林下一人”四字,既是徐观复的自号,更是他一生的写照。他所追求的“林下一人”,不是消极避世,而是心有坚守、身有风骨。因为他并非没有能力在官场继续攀升,而是选择在浊世中守护内心的清明。300多年前的他在太平山下寻得了心中太平,而今的太平山村,因这份“林下”风骨而更显山水有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