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 藏粮于新

  □通讯员 周舟 计益婷 夏剑军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我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纷纷提案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供给建言献策。

  省政协九三学社界别:

  用好“特派员”,藏粮于技

  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我省科技特派员制度已经推行20多年,在推进农业科技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服务“三农”中起到了重大作用。省政协九三学社界别组提案建议,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藏粮于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情况:

  覆盖面不够。派出的380名特派员还不能满足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需求,特派员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我省虽然探索了团队特派员等模式,但目前还是以单个技术人员入驻一个乡镇的模式为主,其服务力量跟不上乡村多样化需求。顶层管理制度设计还需完善。例如:经费管理制度需进一步改进,特派员专项经费一般以科技项目的形式进行管理,导致财务管理成本过高。

  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科技特派员制度面向农技推广、乡村振兴等,涉及科技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高校院所等派出单位,由科技部门主管。主要问题表现在:部门间协同力度不够。由科技部门全面负责“选题”“选人”“用钱”等各环节管理,未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影响了制度执行效果。乡镇配合能力有待提升。部分乡镇对科技特派员的使用与特派员的职责定位有偏差,往往由科技分管副镇长与农业分管副镇长同时负责特派员工作的管理,沟通不畅。派出部门重视不够。个别派出单位对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够,科技特派员入驻时间无法保障,经费支付不够及时,影响项目实施绩效。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绩效管理不到位。召回制度不健全,考勤管理偏松。激励措施落实难。

  建议: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把近年来我省行之有效的特派员管理做法固定下来,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各级政府都应建立科技特派员管理联席制度,成立由科技、农业农村、组织、财政等部门组成的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相应的特派员项目经费。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的服务领域,除了农业技术推广,还要向乡村治理等领域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帮扶的全覆盖。与此相适应,要进一步拓宽选派人员结构,把体制内、体制外的有志于乡村振兴有一技之长的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退休农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等都吸纳到特派员队伍中来,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当前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侧重在农技推广及农村发展,派出单位主要是各级农科院、农业研究所、农业高校以及农业农村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均与我省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密切。建议进一步强化科技主管部门与组织、农业农村、教育、财政、人力社保、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作用。要进一步明确乡镇科技副镇长和农业副镇长的管理职责,防止职责交叉不清。

  进一步加强特派员队伍管理。一方面要对特派员严格管理,另一方面也要给特派员高度的自主权。要给科技特派员“解绑”,把特派员从项目经费的繁琐管理中解脱出来;要给科技特派员“自主权”,提高科技推广人员的经费支出比例,保障技术的学习与推广。同时给予项目承担企业一定比例的管理经费,鼓励企业承担特派员项目的积极性;给科技特派员压“担子”,落实责任、明确义务,建立考核制度,对于做出成绩的,要予以表彰。

  泰顺县政协:种好“责任田”,藏粮于地

  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和增加,需要解决好耕地抛荒问题。泰顺县政协委员陈瑞锋提案建议,对农户承包土地零星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组集体组织协调有序流转,落实代种代管,恢复耕种。对农户外出创业弃耕的耕地,或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弃耕抛荒的,由村组集体书面告知承包户在合理期限内恢复耕种,逾期未恢复耕种的,由村组集体组织通过合法程序代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对因耕种条件较差而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或改善耕种条件的抛荒耕地,要因地制宜,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指导农户或经营方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植,加大耕地地力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落实粮食生产大户奖励政策,设置耕地复耕复种奖,对流转抛荒耕地连片达到一定面积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户,给予奖励,加大农民种粮积极性。

  开展农田三面光渠道和产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灌溉和机耕条件,支持承包方改旱改水,提高地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满足农作物生产条件,加大产业道路扶持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对农田进行平整,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并纳入到垦造耕地、“旱改水”等土地整治项目对基层的奖励补助政策范围。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九三学社秀洲区基层委:

  培育“新农人”,藏粮于新

  嘉兴市秀洲区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农民向职业农民变革的重要转型时期。九三学社秀洲区基层委提案建议,培育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藏粮于新。

  情况:

  从业者结构性问题突出,发展活力不强。现有农业经营主体大部分都是由种养大户或营销能手牵头兴办,总体文化程度较低,职业化水平不高,缺乏现代农业生产管理经验和内在发展动力。

  从业者老龄化趋势加快,农业经营者以40~70岁的年龄段结构为主,后继乏人。据统计,全区2021年有502位规模种粮大户,其中70岁以上、60~70岁、50~60岁、40~50岁、30~40岁、25~30岁分别有13户、79户、244户、113户、47户、6户,分别占2.6%、15.7%、48.6%、22.5%、9.4%、1.2%。

  知识结构总体偏低,以初小为主,全区规模种养主体3000余户,大专以上学历从业者160余人,占比不足10%,学历层次低,专业知识缺乏,市场化管理视野总体不广。

  经营规模总体偏小效益低下,市场竞争力不强。规模小实力弱,主导产业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实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优势。全区2021年规模种粮农户50~500亩、500~1000亩、1000~5000亩、5000~10000亩、10000亩以上分别有299户、142户、60户、0户、1户,种粮面积分别为7.53万亩、9.89万亩、10.83万亩、0万亩、1.06万亩。

  据调查,农业龙头企业约27%、农民专业合作社约15%处于微利状态。

  产业链融合发展不健全,龙头引领性不强。领头雁型主体较少,全区共有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近50家,其中加工型龙头企业约占33%,基地型约占63%,流通型约占4%,但区里规模上亿的农业企业只有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只有2家,对产业带动力不明显。

  全产业链构建不完善,存在一二三产各自经营,产业链管理和利益分配不紧密,还存在精深加工偏少、品牌营销不强等深层次问题。稻米、青鱼、莲藕三大超亿主导产业,当前仍以生鲜和初加工销售为主,稻米加工缺少有影响力的大型龙头企业,地方公用品牌效应缺乏有效培育;水产品加工企业多而杂,有影响力的深加工龙头企业尚未产生;莲藕加工因缺少建设场地,以鲜销为主,委托代加工为辅,龙头企业组建产业经营体系积极性不高。

  培育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政策力度不强。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较少,其中用于扶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只占39.3%。

  创业资金不足,大学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等往往带着技术和智力要素投入农业创业创新,普遍缺乏针对性的财政补助、贷款融资优惠等配套政策。

  “新农人”社会保障不够完善,当前农业主体从业人员,特别是一些现代农业主体雇用高管和技术人员,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方面还缺乏相应优惠配套政策,影响有志青年敢当“新农人”的积极性。

  建议:

  优化“新农人”结构,培育活力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未来农业要具有活力,要带动广大农民共同富裕,必须要培育一批年轻化、专业化、数字化的“新农人”充实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来。

  建议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出台专项财政激励政策,做到“早充实、早过渡、早解决”,争取利用10年左右时间使秀洲农业主体年龄结构年轻10~15岁,从40~70岁为主过渡到30~55岁为主。

  针对知识结构问题,建议不断增大大专院校委培引育力度,强化“新农人”职业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撑。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紧紧围绕抱团发展、产品加工、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扶优扶强,培育一批有活力、有动力、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在种养一产环节,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制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健全扩大农业机械化应用和社会化服务普及率,形成种养业规模效益。

  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户围绕市场订单需求发展生产,逐步形成“公司+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体系。

  在品牌营销环节,要引导领头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产业集群建立公用品牌,统一注册、打造、包装和营销,注重传统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相结合,为广大农户订单产品带货增值。

  加速构建全产业链,着力挖掘农业附加值潜力。农业全产业链构建是一套系统工程,需将生产、加工、营销、品牌、农旅等各个环节串珠成线、串点成面,才能点上开花、面上结果。

  出台专项奖补政策,集中财力激励“想投、会投、敢投”农业全产业链运作主体,引导各环节农业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形成优势互补、运行高效、利益共享的协作模式。

  培育全产业链领头雁,培育更多像五芳斋、真真老老这样国家级、省级以上具有三产联动能力、产业集群能力的头部全产业链经营主体。

  真正打通全产业链条,重点解决精深加工偏少、品牌营销不强、利益联结松散等深层次问题。可依托嘉兴市农科院育种优势,以优质为主线,积极发展优质大米订单农业,将浙江禾天下种业打造成集优质稻育种、优质大米生产、加工销售和品牌打造的稻米全产业链龙头企业。

  出台扶持激励政策,营造扶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氛围。增加农业产业化资金,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建议每年农业产业化资金增加到1000万元以上,腾出足够空间用于扶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

  研究出台“新农人”创业扶持政策,包括政府奖补、贴息贷款、融资担保等,着重解决起步资金、提档资金、创新资金等重点环节资金需求。

  解除社会保障之忧,要研究出台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职业农民的养老、社保、医疗、公积金、购房、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优惠配套政策。

  提供必要用地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规范流转程序,尽快出台稳定第三轮土地承包的实施方案,稳步完善延长土地流转政策,稳定土地承包者的收益预期;加强设施农用地规划政策稳定性,避免大改大拆影响投资信心,又要为全产业链发展提供必要的集中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