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下沉”岂能品质“下沉”

  □孔德淇

  微观点:坚守消费公平底线、严把商品质量关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使每一位消费者享受到无差别的优质消费体验。

  同一家店铺、同一商品链接、同一销售价格,一线城市消费者收到优质货品,县城农村消费者却拿到劣质次品,这般区别对待、双标发货的行业乱象,近来在电商市场持续蔓延。原本旨在释放基层消费潜力的电商“下沉”,异化为品质、诚信与市场公平的同步下沉,此举不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更触碰市场监管与法治建设的底线。

  电商行业差异化配货的问题由来已久,伴随数字化业态升级,这类不公现象进一步加剧。过去,伪劣商品多依靠传统批发渠道流向乡村市场,流通环节多、隐蔽性有限;如今,大数据算法让地域歧视、品质歧视变得更加精准且隐蔽,部分商家依托收货地址、消费轨迹、维权意愿等用户数据,为消费者贴上层级标签,将质次价低的商品精准投向辨别能力较弱、维权成本较高的县域农村消费群体。其背后,是商家利用城乡信息差、监管覆盖差、消费维权差谋取不当利益,严重违背公平交易的商业准则。

  下沉市场绝非劣质商品的接纳场,农村消费者更不是可以随意敷衍的消费群体。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县域与乡村市场是挖掘消费潜力、激活经济内生动力的关键阵地。将劣质商品倾销至最具消费增长潜力的基层市场,看似能换取短期微薄利润,实则得不偿失,不仅会透支基层消费信心,阻滞农村消费升级步伐,更会制约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广阔空间,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

  深究电商AB货乱象频发的根源,核心在于双向失衡与责任缺位。一方面,部分电商平台陷入“唯低价是取”的流量竞争误区,不合理的自动跟价、低价引流机制,倒逼商家陷入恶性价格内卷,为压缩成本不惜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另一方面,城乡市场监管覆盖力度、消费者信息获取能力、维权便捷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加之部分商家漠视商业伦理、无视法律红线,将地域歧视包装为经营策略,把违规倾销美化为成本控制,导致乱象滋生蔓延。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令禁止强制跟价、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多部门联合发文,持续引导电商平台摒弃低价内卷、转向质量优先发展模式,推进商品品质分级管控、保障消费公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质上就是要破除地域分割、打破消费歧视、消除品质差异,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同质、同款、同价、同权的消费权利。

  整治电商下沉市场乱象,守护城乡消费公平,必须多方协同、久久为功。电商平台应彻底斩断基于地域、消费能力的歧视性商品供给链条,健全商品质量抽检、全流程溯源、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商家处置力度,坚决杜绝“劣币驱逐良币”。广大商家需坚守诚信经营底线,树立长远发展思维,深刻认识到侥幸获利只是一时,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监管部门要强化跨区域协同治理,加大下沉市场商品抽检频次与违法曝光力度,持续优化维权流程、降低农村消费者维权门槛。

  电商下沉的核心要义,是让优质商品与服务普惠城乡,让消费红利充分共享。电商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品质、透支诚信、损害公平为代价,唯有坚守消费公平底线、严把商品质量关口、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使每一位消费者享受到无差别的优质消费体验,才能真正激活超大规模市场潜力,为消费提质升级注入持久动力。